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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限制
发布日期:2024-10-23 07:01    点击次数:90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限制

据微信公众号“云南发布”消息财富市场最新资讯,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云南省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显示,取消或调整住房限制性措施。取消住房(含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房)购买、转让、信贷、定价等方面限制性措施。住房转让不设定限制年限规定(按规定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限制,及时落实国家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配套政策,按授权调整优化相关税收政策。